在没有复查申请的情况下,公证员能复查公证书

义乌律师 2025-01-09
法律分析:公证书的复查。为及时纠正公证工作中的失误和违法行为、提高公证质量、监督公证机构,公证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相关文章

鄞州区看守所地址 鹿城区看守所地址 金华市看守所地址 海宁市看守所地址 缙云县看守所地址 松阳县看守所地址 衢州市看守所地址 开化县看守所地址 嘉定区看守所地址 宝山区看守所地址 杭州市看守所电话 镇海区看守所电话 新昌县看守所电话 东阳市看守所电话 台州市看守所电话 遂昌县看守所电话 虹口区看守所电话 杨浦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滨江区律师 泰顺县律师 海宁市律师 桐乡市律师 武义县律师 磐安县律师 江山市律师 开化县律师 仙居县律师 遂昌县律师 歙县律师 苏州市律师